飾壁涂料與南通三建外墻保溫施工工程正式簽約-附施工合同
外 墻 保 溫 板 施 工 合 同
發包單位(全稱):南通三建濱江三號項目
承包單位(全稱): 沈陽市飾壁涂料廠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雙方就本外墻保溫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,訂立本合同。
工程名稱:金海濱江三號
工程地點:丹東市振安區臨江后街第四中學對面
工程內容:濱江三號外墻保溫板鋪貼及耐堿玻纖網刮抗裂砂漿面層.
一、工程承包范圍:
承包范圍:合同內每棟單體樓外墻膠粘60mm厚b2級苯板(eps)20公斤每立方米。6.7.8.9.10.號樓每層設FLB防火隔離帶,16.17。號樓每二層設一道防火隔離帶(隔離帶300mm寬)。表面膠粘標準;安裝高強塑料鉚釘。(包括施工吊籃架子進退場)等.
二、合同工期:
工期:按項目總進度及甲方要求為準
如果因發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體不能進入外墻保溫施工工序,工期應順延。
三、標準、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:
施工過程嚴格按照《丹東市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(DB64/048—2004)》執行。
引用標準:
《絕緣用擠苯乙烯泡沫塑料(eps)》GB/T 10801.2-2002
《玻璃纖維制品實驗方法》(JC176—1996)
四、質量標準及驗收辦法:
1、工程施工及驗評辦法嚴格執行《丹東市外墻保溫應用技術規程(DB64/048—2004)》。
2、質量等級:合格
3、質量等級經質檢部門,監理單位,建設單位驗評后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,由承包單位無償返修,達到合同規定質量等級后方可交工。
4。EPS聚苯板不得少于48天以上養化期,因養化期不到墻面出現質量問題,由承包單位全部負責承擔一切。
五、技術資料、圖紙及其它材料的提供辦法:
1、發包單位向承包單位提供圖紙、相關技術資料,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出具變更通知單。
2、承包單位在施工前向發包單位提供產品近期檢測報告,產品合格證,施工工藝及施工技術規程等。
3、材料進場后通知發包單位、監理單位見證取樣復試。材料復試費用由承包單位承擔;
4、外墻保溫板拉拔試驗費用,一次試驗合格費用有發包單位負責,如一次拉拔試驗不合格,復試拉拔費用有承包單位自行負責承擔一切費用。
六、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:
1、外墻外保溫每平方米造價為:6,7,8,9,10,外墻保溫(減除門窗洞口面積結算)98元/平方米,(16,17,號樓外墻保溫三層以上每平方米增加3元/平方米)。(部份不足60mm厚的材料按折計算)。防火隔離帶115元/平方米。各樓號上下窗臺線條在原保溫基礎上每米增加6元。造型線條在原保溫的基礎上寬厚150mm以內(含150mm)每延長米12元,超過150mm按實際發生結増厚10mm增加每延長米1元結算,以此類推.
2、付款方式:
1)、合同簽定后,發包單位應按承包單位施工各樓號付款,待外墻外保溫單體樓號工程竣工后,次月發包單位應向承包單位支付本合同暫定價款的60%。
2)、工程整體竣工且驗收合格后,發包單位須向承包單位支付完實際結算后工程總價款的20%,
3)、待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三個月內支付總價款的95%,剩余的5%作為保修款保修期結束后付清。本工程保修期為二年。
七、違約責任:
1、承包單位違約責任:
1)、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(不可抗力或發包單位責任除外)。
2)、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工程進度并給發包單位造成損失的,承包單位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3)、如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,承包單位負責賠償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。
4)、如保溫效果達不到有關規定的要求,承包單位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。
5)、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發現承包方存在質量問題,發整改通知單應及時加以整改,如拒不整改項目將扣除另行安排人員整改的費用及相應的處罰。
2、發包單位違約責任:
1)、發包單位需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。因工程款不到位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單位承擔。
2)、發包單位應為承包單位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,如施工條件達不到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單位承擔。
八、合同的有效性:
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視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。有效期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時止。
合同履行中,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,須在7日前提出,要有書面文件為據,如發生糾紛,雙方先行協商,協商不成則按《合同法》的有關規定解決。
其他約定事項:雙方協商解決。
九,文明施工
1、承包單位應嚴格執行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“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”,加強科學管理,堅持文明施工。
2、發包單位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、食宿。
3、承包單位應教育職工在現場嚴禁賭博、打架、斗毆、現場吸煙、酒后上班,一經發現,則給予經濟性處罰,每次200-1000元罰款,如出現三人以上打架鬧事者(包括三人),罰款500-5000元,重則開除及承擔有關刑事責任。
4、承包單位嚴格按照公司現場、后勤管理制度執行。
5、本工程安全文明生產標準為丹東市文明安全工地,外保溫承包單位如未達到此標準,承擔每平方米1.00 元的違約金,從工程決算中扣除。如達到丹東市及南通三建集團標準要求將每平方米1.00元。
十:其他約定事項:雙方協商解決。
十一: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三份,發包單位二份,承包單位一份。
發包單位(蓋章):省略 承包單位(蓋章) :省略
經辦人(簽字): 省略 經辦人(簽字):省略
簽約日期:2013年04月05日
沈陽市飾壁涂料廠
咨詢電話:024-86552711 13644907211 13019394849
生產基地:沈陽市皇姑區于洪區解放鄉新安村